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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不得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取消体育活动

发布时间:2019/08/21 阅读数:798

中国教育报—中国教育新闻网8月20日讯(记者 焦以璇 林焕新)在今天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,教育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》《意见》规定,学校不得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而限制或取消正常的课间活动、体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。

“体育运动、社会实践活动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促进受教育者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。学校因为安全风险而取消体育课、社会实践活动,有不当,也有无奈。”针对一些学校因担心发生安全事故而取消体育课等现象,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,“学校这样的做法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头上悬着安全问题这把利剑,学校不堪承受安全压力和‘校闹’行为。各级政府要切实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,学校的安全底板筑牢了,后顾之忧解除了,自然就会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。”

“学校也要客观理性认识安全风险,关键是做好风险防控,加强安全教育、安全管理,通过保险等各种机制分担安全风险。”该负责人表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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